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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迎春 新春福袋迎喜氣
活動日期:114/1/29(三)
活動時間:10:30起~14:00止(或售完為止)
開獎時間:14:30
活動辦法:以1,000 元現金 (恕不接受禮券、商品券、電子支付及刷卡)憑本人HAPPY GO卡或 遠東百貨APP會員+號碼牌,即可於1F時尚廣場福袋 販售處,購買新春福袋乙份。(每人每卡限購乙份 / 限量200份 售完為止)
注意事項:
114/1/29(三) 10:00起以「現場排隊的顧客」發放號碼牌 (每人限領 1張號碼牌,恕不代領,限量200張,發完為止)。
(1)購買福袋時須回收號碼牌,若號碼牌遺失或損壞者(無法明確辨識)不另行 補發,請妥善保管。
(2)號碼牌代表購買福袋資格,不代表購買順序,排隊 動線禁止使用任何物品占位。
(3) 須於14:00 前憑號碼牌購買完畢,逾時、 號碼牌遺失即無法購買新春福袋。
【個資法相關聲明】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台端詳閱,當台端參與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內容。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蒐集之目的:舉辦【小金龍賀新春 好運蛇進來】活動、兌換獎品、本活動相關行銷目的、參加者與客戶管理及服務、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所定之業務等目的。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身分證資料、電話及台端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主辦單位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自台端參加【小金龍賀新春 好運蛇進來】活動之日起至稅務申報等後續相關事項執行完畢止,法律另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主辦單位業務或服務所及的其他地區、利用對象所在的地區。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由主辦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通知、公佈及兌獎等)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台端得以書面方式向主辦單位申請(地址:台中市台灣大道三段351 號),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分或全部。(註:台端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前述申請,主辦單位得向台端請求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出具委任書,且提供本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活動或無法為台端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若對台端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公司不負相關賠償責任。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台端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詳細活動辦法依本公司公告為主。凡參與本活動,即視同承認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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